我14歲的時候(去年)和一個15歲的學長發生關係(雙方合意),之後這件事被我家人發現了,所以他們告那個學長。然後那個學長的父母知道後也要告我。所以不久後我要上法庭。怎麼辦?問題1:和未滿16之人在雙方合意情況下發生關係,犯的是妨礙性自主?兩小無猜條款適用於我的狀況嗎?問題2:社工告訴我,少年法庭上沒有牽扯到什麼嚴重的利害,所以沒有必要請律師,是這樣嗎?問題3:告贏了會有什麼結果?告輸了又會有什麼結果?問題4:如果告輸了會被罰錢嗎
未滿16發生性關係,父母互告,怎麼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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