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借貸但有詐欺行為就不能算是詐欺罪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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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以要投資電玩業的名義且可以賺很多錢的說法,就在92~93年間陸續跟我借了105萬,有簽本票,也有還我錢,但並不多(不到10萬),但我後來發現對方並沒有投資而是拿去花用,我98年有向法院告對方詐欺,對方在庭上供稱是我甘願借他還信用卡費的,但事實並不是這樣且判決下來結果很讓我失望,檢察官認為我們是男女朋友,只是單純借貸問題和詐欺無關而且他也有還我錢,但是我會借他錢也是因為可以拿到股利才借的,我沒有那麼慷慨借他還信用卡費,我又沒花到他什麼錢,為什麼我要幫他還?!但檢察官相信對方的說法,處分書上並不起訴,想請問法律達人,像我這樣的案例只能算是民事借貸嗎?!稱不上刑事詐欺嗎?!感激不盡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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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10-03-27
您好:檢察官認為我們是男女朋友,只是單純借貸問題和詐欺無關而且他也有還您錢,但是您會借他錢也是因為可以拿到股利才借的.......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1."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2."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3."交付":他人須將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此三點為構成詐欺罪之要件,構成詐欺罪必須三點同時滿足,缺一不可....因此許多人感覺被騙...以為詐欺罪會成立...往往都不成立...刑事不成立...應該民事會成立才對.......
David avatarDavid2010-03-25
先想辦法把錢要回來比較重要!!委託民間合法債務處理公司幫你把錢要回來!!讓我來幫你!!...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3-26
版大你好!你們是男女朋友,男方陸續跟你借錢,而且時間過了這麼久才報案告上法院,在這觀點上檢察官一定會認定你們只是借貸關係,目前刑事告不成,最起碼民事借貸這方面可以告,把錢拿回來才是真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0-03-24
你要有證據或證人去證明,他當初是以要投資電玩而跟你借錢的,因為你們男女朋友所以檢察官會誤信男方說法。只要你拿的出證據就去申請再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