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區新海橋摩托車追撞腳踏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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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海橋上我騎摩托車撞到腳踏車對方要求賠償
可是新海橋有告示牌寫不能騎腳踏車
保險公司也有理賠給他了
但是對方還是要我賠償20000元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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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4-06
在新海橋上我騎摩托車撞到腳踏車對方要求賠償
可是新海橋有告示牌寫不能騎腳踏車
保險公司也有理賠給他了
但是對方還是要我賠償20000元
怎麼辦?
一.我方追撞對方為我方未注意應負肇事責任
二.保險公司已賠強制險
三.對方如有受傷可以提告我方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四.對方如有損害也可以提告民法第184條侵權損害
因此我方應申請調解
和對方達成和解以後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五.以上供您參考祝順利平安!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4-05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一碼歸一碼
違規是事實,但是未必是肇事完全責任
相同方向,後車撞前車,後車完全責任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對方濫用過失傷害你焦頭爛額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