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子毒品包裹案成為判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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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一篇寫的不太完整

補充修改如下:


A 和 B 常常聯絡,兩人關係熟絡

(這可從過去雙方的通訊紀錄得到證明)


然後 A 寄毒品(或違法物)給 B

包裹收件人寫 B 的名字


案發時,B 被驗出持續使用毒品(或違法物)


最後司法認定說

沒有人會那麼蠢把名字寫明在包裹上啦

理所當然 B 一定不知情

所以沒事兒沒事兒




柯建銘兒子事件有機會成會判例嗎?

造福之後遭遇類似情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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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21-01-29
本件之事實認定為「政治問題」,並非「法律問題」,
懂嗎?
Lucy avatarLucy2021-02-03
沒有判例,但要解釋也是可以解釋,罪疑惟輕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2-03
A寄東西給B,沒有其他證據要怎麼認定東西是B叫A寄的?不
能是A知道B平時有在用所以出於己意孝敬B嗎?
Jacob avatarJacob2021-02-05
你可以去搜一些無罪判決,比這個更可疑的其實還算常見,
我最近才看到一個...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2-06
至少要同時抓到B給A錢或是指示A把東西寄到哪裡的證據才
能認定是B主導啊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1-02-07
B用跟A寄一定有關係嗎?B不能找C買?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02-10
使用有使用的罪啊
Zanna avatarZanna2021-02-14
如果大家這樣說你看不懂換種方式說: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2-19
柯p算是阿扁的御用醫師吧?夠熟吧?
Kyle avatarKyle2021-02-21
兩家為了阿扁的病情一定要常聯絡喔
Oliver avatarOliver2021-02-25
符合你的常常聯絡、倆人關係熟。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2-28
所以如果寄毒品給柯p,柯就要入獄?
Megan avatarMegan2021-02-28
你的邏輯如果成立,要弄人太簡單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1-03-01
先跟你裝熟常聯絡,再寄毒品給你。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3-02
現在沒有判例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21-03-07
驗得出來有殘留的時間範圍很廣啊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1-03-08
怎麼知道是在台灣使用? 這要檢察官證明
Agnes avatarAgnes2021-03-13
只有殘留的事實 有可能在台灣也可能不在台灣的時候使用
罪疑惟輕下會認定不在台灣
Mason avatarMason2021-03-14
有殘留就等於有「在台灣用毒品」
那去荷蘭吃大麻蛋糕的人不就很容易被冤枉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3-15
樓上,如果驗出有殘留等同確定有吸食。
Noah avatarNoah2021-03-19
只是在台灣吸食持有罪責與運輸販賣不同。
Eartha avatarEartha2021-03-22
換句話說:不能免責,他們也會拼沒運輸沒販賣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3-23
也是為何每次毒蟲或是明星被抓到都承認吸食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3-26
樓上大大的意思是確定「在台灣」有吸食?
Queena avatarQueena2021-03-28
在台灣有沒有吸食這點其實就看入境時間啊
Delia avatarDelia2021-03-29
毛髮跟尿液殘留的時間都不一樣 比照入境紀錄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4-01
對啊 可以看入境時間 不過持有/運輸的故意在本案沒有什
麼直接證據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4-04
至於使用那是另一個問題 應該不是本案不起訴的部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4-04
簡單講:你們要先舉證對方有犯罪,不是他自證無罪。
Tom avatarTom2021-04-09
被檢舉,如果檢舉人沒附足夠證據,如何定罪?
Delia avatarDelia2021-04-13
網路言論、交通案件,因為有文字資料、畫面可查證。
Rachel avatarRachel2021-04-15
那麼多有關販毒電影看不懂嗎?為何要臥底?
搜證困難、舉證不容易,證據不足=沒事。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4-16
回到原PO說的案子,檢舉人並沒有提供其他證據。
David avatarDavid2021-04-19
就算他是真的犯罪,哪一個能直接證明他有罪?
他有吸食當下被抓?還是有被錄到?
Noah avatarNoah2021-04-22
證據只能證明他持有,抽血只能證明吸食過。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04-26
不是販賣或運輸,毒品有分級別:
Noah avatarNoah2021-04-29
吸大麻的人很多,然後呢?很嚴重?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1-05-04
成龍的兒子槍斃了?柯震東槍斃了?
庹宗康槍斃了?屈中恆槍斃了?
Yedda avatarYedda2021-05-04
不必因為政治信仰的色彩不同就糾結這種雞毛蒜皮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5-04
我剛剛提到只是冰山一角,你很在意他們的判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