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是市場媽媽幾十年都有開個門縫向樓梯間下方噴灑殺蟲劑的習慣,去年被警察通知媽媽被三樓告"傷害罪"。十�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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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16-01-07T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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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警察到家中節錄監視器影片,竟變成是檢察官起訴媽媽所謂的證據,起訴書中的內容都不是事實,不是媽媽噴灑殺蟲劑的時間,媽媽噴灑(十秒內)時真的沒有看到有人,說朝他臉噴1分鐘(造成她頭暈、舌頭痛),但從監視器得知對方是從樓下上樓,在樓梯轉彎處沒有出聲,是關上門後,聽到有聲音媽媽才開門,對方也沒提及殺蟲劑有噴到他。今天去新北市尋求法扶,律師說認罪罰一、二萬,不認罪就罰9、11萬,從沒遇過官司問題,刑事答辯狀有提出起訴書時間不在場證明(監視器影片)及過去媽媽噴灑的習慣影片,無心之過媽媽在法官前是該認罪還是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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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nda
at 2016-01-09T01:49
起訴之前應該會先開檢察庭才是,不會直接起訴的。通常通知出庭的信是叫傳票,應該用掛號交寄的。而起訴書則隨他們高興是否掛號交寄(我收過起訴書是用平信交寄,甚至連郵票和郵戳都沒有,我猜想是偷偷派人送達的),那只是告訴你檢察官已經對該案起訴了。如果必須出庭,則必定會用雙掛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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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6-01-10T09:29
書記官沒有任何起訴權力起訴的是檢察官
若檢察官依據刑事訴訟法251條有相關證據證明有人因為版大母親噴灑的殺蟲劑造成了傷害
(例如醫生證明)
就可以起訴板大母親
但審理時板大母親一定要出面不然就會被拘提
找出噴灑殺蟲劑的畫面未必有用要證明板大母親沒有對著人噴才是最大的勝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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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ry
at 2016-01-08T02:42
您好!
十二月份收到當日應出庭書記官的信(已被拆封),多次電聯不上書記官,經服務處查詢,媽媽竟被起訴了。
書記官來信通知出庭,
書記官無權起訴,
起訴與否-是檢察官的職權--
很可能是通知出偵查庭未理會--所以被檢察官起訴,
聯絡不上書記官就不出庭--結果就會這樣.
自家門口有裝設攝影機,有找出過去噴撒殺蟲劑的影片,無法理解,書記官是何以憑證就起訴?
對己方有利的影音資料應該在開偵查庭時繳給檢察官,
沒有為自己辯駁,也沒有出庭--檢察官相信原告的指控是必然的結果,
下回法官開庭時-千萬不要缺席呀!
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