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對撞車禍官司 - 超速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們好~今年六月初,我女朋友發生機車對撞意外,道路無分隔線無叉路,路寬約3~4公尺,我女友進入此道路前有行經90度灣,進入直線16公尺後,對方從約160度灣道出來進入直線對撞。我方有駕照,對方未成年無照駕駛。以上案由1.今天開第一次偵查庭,對方緊咬我女友騎很快,是我女友去撞他們的,我們也說他騎很快,因為機車三角架都歪了,一定有方速度很快,或雙方都很快,但這點雙方都沒證據證明誰超速,因為無監視器,形同各說各話��

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10-0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依序如下A指揮人員B號誌(紅綠燈,閃黃閃紅)C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D少車道理讓多車道E轉彎車禮讓直行車F左方車禮讓右方車=====(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如果事故地點在路口,按照道安102依序判定路權如果不是在路口則可能落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8、99(主因)道安93+94,次因(2)超速頂多次因(3)無照頂多行政裁罰(罰單六千元以上)與肇事責任無關不然我無照,過綠燈的時候��
Oscar avatarOscar2012-09-28
如果在路上發生車禍,就要記得先報警,還要記得打電話至你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跟專屬你的保險人員講你發生了這件事,請保險人員幫忙處理。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9-28
撞擊點在道路的哪邊呢?沒有分隔線下幾乎都是5/5分但還是要看哪方未靠右行駛未靠右的....肇責會多點無照駕駛....並不是"最基本的駕車使用道路的權力都沒有"而是會有罰單+保險不幫理賠而且超速....沒有科學證據下並不影響雙方肇責...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