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我在放學回家途中跟一台麵包車發生事故當時對方比較靠近內線(但還是屬於外車線)對撞地點是雙向道(沒有機汽車限制)他當時是要迴轉(單黃線)但是我方看到是他打方向燈馬上就轉我則是靠近外線直行車但我有稍微超速大約60~80我是撞到他的側門今天是調解日因為雙方修車都大約4~5W所以我方訴求各修各的醫藥費那些我都不跟他要求但他對方就是要6:4後來調解人員說不然我出五千大家和解後來我說好可是印出來之後我媽打來說不要因為我撞車沒上
機車撞汽車(急)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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