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擦撞小車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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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大馬路上準備要彎一個右轉,約500公尺,因為機車流量很大。所以,我從前面一台機車左側超車(內側車道方向)。切回來外側的同時有打方向燈了,正要到小巷子要右轉時...就被後方機車撞上。因為開始下大雨所以雙方留下電話跟拍照片而已,請問要和對方調閱監視器和解還是報警敘述經過處裡?!還是有甚麼更好的方法??這樣算雙方都錯嗎?!至於只有車子雙方刮傷並沒有任何"人"受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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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ina avatarEdwina2013-06-22
變換車道、轉彎,主因直行車可能未減速、未注意等次因也可能沒有對方受傷,你有機會收到駕車致人受傷的罰單也可能沒有=====(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6-24
閣下:變換行車方向是肇事主因對方有無肇責還需鑑定所以您需承擔較多甚至全部的賠償責任當然...只有車損時是能提出材料折舊
John avatarJohn2013-06-22
約500公尺~~~不知版主是否數值還是單位有誤?500公尺有半公里遠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