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擦撞雙方責任要如何釐清或如何分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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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雙方責任要如何釐清或如何分擔?
我騎機車在橋上,當時機車很多不斷從我兩旁邊過,我有瞄時數表,40-50時數,我發現右前方機車慢慢慢到停止,為了怕擦撞,我閃避緊急減速雙手按煞車就摔下去了。
目前我的傷勢為鎖骨骨折開刀、臉部骨折及身上多處擦傷。對方是否有傷勢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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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y avatarHardy2014-05-24
1.你發現右前方機車慢慢慢到停止.為了怕擦撞.你閃避緊急減速雙手按煞車就摔下去了.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對方尚未發現肇責.你若有擦撞到對方人員及車輛.你要賠償對方醫療費用及車輛的毀損.若無擦撞到對方車輛.而是你為了閃避對方車輛.緊急減速因而雙手按煞車就自摔下去了.對方也是尚未發現肇責.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2.你若沒有擦撞到對方車輛而是自摔.你的機車若有投保駕傷險可申請實支實付理賠.若有擦撞到對方車輛.對方雖然尚未發現肇事原因.你還是可以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