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條16條1項2款: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罰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並應責令改正我男友在13日被開一張罰單,違規事實是:擅自變更排氣管麻煩各位大大回答我以下問題,感激不盡,謝謝!!1.請問警察勾了『需至應到案處所聽後裁決』是什麼意思?2.警察在罰單上寫『責令檢驗』,是要驗車?但是這條規定並沒有規定要驗車啊!3.如需驗車,驗車人員會驗哪些地方呢
機車第16條1項2款排氣管(責令檢驗)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