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罰單可以分期嗎?
請問大家一下…我未滿十八歲 父母同意我買車 可是我要分期付款 可是父母卻說 你機車要分期付款 但如果我被開罰單 罰單不能分期付款 因為我的車的錢還沒繳完 所以罰單不能分期 是真的嗎? 還有一件事情…我以前有被開過一次罰單 但是 我不知道罰單繳完了沒!!?? 如果還沒繳完又過期的話 又被開一次罰單 第二次的罰單可以分期嗎!? 謝謝!! :)
網友回覆 3
- Liam
你好: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3款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或第3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18歲{道安講習}無照班課程: 第1節 交通法令 。第2節 青少年交通行為探討。第3節 電化教學與問卷調查。以下是交通違規罰款,分期付款的注意事項 :1、分期繳納每期以1個月計算,且總分期數,不得逾18期,每期繳納罰鍰金額(除最後1期外),不得低於新臺幣500元;核准後應即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即可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行照及補、換發汽機車駕照。 2、繳納第1期罰鍰者,可依規定辦理車輛檢驗或考領駕照(除有受限期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者外)。 3、如為酒後駕車應全部繳清始得憑收據領回車輛,但初次違反規定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於申請分期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後,得檢附繳納罰鍰收據領回車輛。 4、分期繳納期間,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各項登記或換發牌照、執照前,應依本條例第9條之1規定,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尚未結案之罰鍰。 5、受處罰人經核准辦理分期,如有1期未按時繳納,或逾繳款截止日未全數繳清,視同全部到期,其尚未繳納之罰鍰,則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6、辦理罰單分期應備文件: 列管於個人車籍: 沒有駕照也可以辦理分期。本人請備身分證及印章及罰單。 ]受託人須附委託書、雙方身分證及印章。] 原則上,你買車採分期付款與交通違規罰款,是兩回事,互不相干;只是你要確定之前違規罰款,是否繳清結案了,包含駕駛人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是否去參加道安講習完成銷案哦;而日後如有交通違規罰款,不會有任何條件限制,都可以採分期付款繳納罰金的。一、未滿18歲購買機車,必須要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以 (這才合法);然後要到監理站,(或監理站的網站)索取OR列印一張,[未滿18歲購買機車的監護人同意書]這樣子機車才可以掛你的名子!! 必須要這樣,才完全合法唷。二、另外補充一下: 只能監護人的同意 (其他成年人都不行),假設監護人是你爸爸!! 如果,你媽媽同意,但是爸爸不同意,一樣不可以唷;況且,如果你是要辦理分期付款的,就必須經過監護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當保證人才可哦。三、你如要偷偷買機車,基本上機車行也不會賣你哦,因為那牽涉到很多問題(光是領牌.保險...等就很複雜);如果你想請別人代為購買,那麼車子,就不是登記在你的名子,也不可能掛你的名子,這樣子你覺得保險嗎?三思一下吧。四、駕駛人未滿18歲,無照駕駛被抓,車主當然有罰則,如果駕駛人有駕照違規,只罰駕駛人哦;誠心建議你,汽、機車,不要隨便借人哦,以免發生事故時,惹禍上身哦。一、基本上目前的法律規定,監理機關總歸戶後,如果有欠稅或是罰款未繳清者,或是汽、機車駕照過期未換發者,一律不可以辦理車輛及駕照異動,也就是說,不可以辦理汽、機車的過戶及換發駕照哦。二、只能用其他家人的身分,再去買汽、機車了,而購買汽、機車的人,不見得要有駕照哦,只要在監理機關,沒有欠稅或罰款的記錄,都可以自由買賣汽、機車了。三、你必須把機車未戴安全帽及超速罰款,繳清結案後,才可以辦理機車買賣過戶哦。[不管你是用現金或分期付款購買機車,都必須把交通違規罰款,繳清結案後,才可以辦理過戶哦。]以上答覆僅供你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旺哥:祝你順心如意、人安、車安、一路平安。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F03737641/o/1012073110...
- Kumar
有駕駛執照在說,不然出事,保險很麻煩
- Hedda
直接去問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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