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與機車的親密接觸 - 法律
By Lucy
at 2010-10-17T00:00
at 2010-10-1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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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在99年10月16號中午~要跟女朋友去吃飯.在待轉區等紅燈.等等等綠燈亮了..我女朋友拍我一下說綠燈了~我就起步前進~突然"磅"的一聲~我飛出去了!我女友倒地坐在我的機車邊哭泣~因為腳骨折了(事後送醫院檢查說的!有照X光片)而我是腳扭到撞到腰和一堆擦傷!我才知道我被一台"闖紅燈"的機車撞到了!對方馬上過來看我們!但是是路邊的人幫忙打電話報警~但是~他卻趁機把他的機車牽到路邊~我的車不給他動!警察來時他卻辯稱我騎太快=="他是因為要趕去醫院看他中風的爸爸所以才這樣!
我當場反駁他~我才剛起步就被你撞~說什麼我騎太快~是你闖紅燈的耶!他就電電不講話!後來他就趕去看他老爸!我們則送往醫院!在次日早上~他打電話來說要去看我女友傷勢~我說好帶他去~但是感覺一點誠意也沒有(空手去)看完之後我說我要去分局看監視錄
在99年10月16號中午~要跟女朋友去吃飯.在待轉區等紅燈.等等等綠燈亮了..我女朋友拍我一下說綠燈了~我就起步前進~突然"磅"的一聲~我飛出去了!我女友倒地坐在我的機車邊哭泣~因為腳骨折了(事後送醫院檢查說的!有照X光片)而我是腳扭到撞到腰和一堆擦傷!我才知道我被一台"闖紅燈"的機車撞到了!對方馬上過來看我們!但是是路邊的人幫忙打電話報警~但是~他卻趁機把他的機車牽到路邊~我的車不給他動!警察來時他卻辯稱我騎太快=="他是因為要趕去醫院看他中風的爸爸所以才這樣!
我當場反駁他~我才剛起步就被你撞~說什麼我騎太快~是你闖紅燈的耶!他就電電不講話!後來他就趕去看他老爸!我們則送往醫院!在次日早上~他打電話來說要去看我女友傷勢~我說好帶他去~但是感覺一點誠意也沒有(空手去)看完之後我說我要去分局看監視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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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Puput
at 2010-10-20T21:07
at 2010-10-20T21:07
關於您的問題由Hina來回答您
1.我的3項要求算過分嗎?(反過來~他也會這樣吧!)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您!
可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理賠,供您參考並請自列明細即可。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
、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
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
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
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
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
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
By Charlotte
at 2010-10-19T08:10
at 2010-10-19T08:10
2.除了告沒其他辦法
3.其他有錄影到號誌的監視器
4.雙方沒有確切證據時,肇責會變無法判斷,這時肇責會變一半一半
5.依照肇責賠償
6.請保險公司幫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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