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被上大鎖,自行開鎖有罪嗎?
我的機車因為借人騎停在學校內,違規停車車子前面有貼公告,說如果停了會被開罰單可是後來是被鎖大鎖之後我接到通知,說我惡意破壞鎖去和學校溝通時,學校的駐警說車輛是我的,所以要將我法辦請問我該如何進行申訴?
網友回覆 7
- Rachel
以前我在某海灣大學就讀研究所時,校內有個惡名昭彰的單位,叫作車管會(車輛管理委員會)。在當時,由於該校是依山傍海的地形,校舍有一大半是依山而建,所以地形破碎、常常會有學生貪圖方便而亂停車,車管會就會跳出來開單或是鎖車,機車每張罰單500、汽車開鎖1200,也時常有人會被該單位給把車拖走。那時候其實也有想過說如果只是開單,那就不予以理會,不過後來發現學校其實有個很是賤格的作法,就是在畢業生離校時,必須要跑離校申
- Poppy
胡說八道。他不是執法人員,沒有資格鎖你的機車,你把鎖砸爛也不用負責。你反而可以問清楚是誰鎖的,你就告誰。基本上,擅自鎖別人的車,是犯了強制罪。他們只是嚇你不懂法律,不必鳥他們。學校也在知法犯法,根本就是最壞示範。你絕對可以去報案,然後請警察找他們來做筆錄,反過來把他們嚇得屁滾尿流。第304條(強制罪)所有條文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Hedda
甲以鍊條鎖住乙之機車,固使乙無法騎用,惟對乙並未實施強暴、脅迫,核其行為與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不合。甲乘乙不在時,暗自鎖住乙之機車,對乙固未施予強暴、脅迫不構成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但甲之行為,已致生乙無法騎用機車之結果,應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私行拘禁以外之『他法』剝奪乙之行動自由罪。認甲犯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罪,則甲若對乙實施強暴、脅迫令乙不能騎用機車時,因僅構成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罪,反
- Bennie
那所大學是不是叫中X~XDDDD"
- Margaret
這種行為好像構成「妨害自由罪」。
- Irma
我自己感覺,那個鎖人的應該也已經違法吧?沒有明文規定違規停車要鎖大鎖論,既然車輛是你的,他們也侵占你的財產,你應該也要用相同的告知他們是也違法,鎖大鎖那些都是個人規定。車輛是你的要讓你法辦能怎樣?頂多讓你開個違規停車的罰單而已不是嗎?不過他們蓄意侵占,你就可以告他們了2010-11-2500:10:52補充:刑法一定比大學規定地位還高好嗎而且其實我看不太懂你細節的部份<害我當場無言...後來盧了很久才發現...他們找不到鎖勃然��
- Oscar
==車子是你的ㄟ你自行破壞大鎖又沒有關係(音我我也有經歷過類似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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