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被開車門的撞~賠償金額談不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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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發生車禍~我人沒事也沒受傷~但機車有受損我是左轉燈亮直行中間車道(非禁行機車道),對方是併排停車於內車道開車門我閃避不及撞上,人車沒倒地也沒受傷,但我機車有受損~也請交通警察來處理並做完筆錄~也拿到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對方也跟警察承認肇事責任百分百是在他~但他不想要用保險賠償(怕保費增加)他要跟我私下和解我有詢問過做我筆錄的警員說我最後是否可以告對方~警員回答我說我因為沒受傷所以沒辦法告他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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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y avatarBelly2013-05-09
訴訟不是一個好的途徑呀!對方開車門造成事故,對方有完全責任,車輛損壞必須由對方賠償,這是民事案件,打起官司也很麻煩,就算贏得官司,若對方耍賴,也很難要到錢!申請執行命令更是費事耗時,所以真的很不建議打官司!光是出庭,就要跑兩三回,雖然控告對方以及出庭不必付啥規費,也可以告贏了要求對方支付訴訟費用,但是真的很煩人!結果也會讓人氣餒沮喪!告贏了,還是拿不到錢的事情比比皆是,還是試著跟對方直接談吧!調委
Steve avatarSteve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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