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日前與人發生車禍事故(機車與機車)當下請警察來處理了但未請保險公司的人過來事後才打去富邦把詳細的情形跟他敘述過後他要我先別跟對方私下和解我的腳跟手都有多處瘀青跟擦傷車子的車殼跟龍頭也都撞爛請問這些維修費用到底要找誰要?是要照保險公司講的先不要和解還是直接問對方要賠多少?如果達成協議是否就可以簽和解書?是否要去醫院驗傷或開甚麼證明之類?車禍是因為對方沒兩段式轉彎直接切過來我的車道造成的!維修費用
機車車禍事故理賠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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