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禍如何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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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7/28騎機車綠燈直行(但車速有些快),對方則是該車道綠燈,但未至兩段式待轉區就左轉到我的車道,因此對方騎士、乘客和我皆受傷。當時警員前來繪圖時曾向他提及對方未待轉,但該警員卻說未兩段式轉彎和此無關,只有和紅、綠燈有關(印象中事故現場圖中也未標示待轉區),是這樣的嗎?路口無警方連線監視器,只有附近國小及里長辦公室的監視器,我沒可以要求一同前往調閱存檔嗎?(該警員先說手上案件很多,因本人提到怕監視器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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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8-02
有號誌就需要先釐清雙方都可以行車,轉彎車、變換車道者主因直行車未注意次因也可能沒有=(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8-03
你們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Kumar avatarKumar2013-08-01
假設對方是由東往南你是由北往南...那待轉不是重點...重點在雙方有無禮讓若雙方由同方向行駛.....待轉也不是要件...重點在前車有無告知候車有無禮讓若是對向車道...待轉就是重點若是對方在你正右方來車....號誌及待轉+路權皆是重點因為重點未描述出來所以無法告知你責任歸屬.....若假設市十字路口...擬由北往南他由東左轉往南.....那就先提國賠....因為號誌故障才會兩個方向都是綠燈...不然就是其中一方搶黃燈或是闖紅燈...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