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騎機車雙黃線違規迴轉(我知道他錯在先)但那條路限速40公里後面的機車很明顯應該有超速,而且應該也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不然不可能煞不住然後兩台車就撞再一起了(重點是他才拿到駕照5天)我哥跟他都有彈出去然後之後有請警察來現場可是我哥說警察好像沒有拿那個滾輪來後來有去警察局做筆錄我哥手骨頭裂開打石膏,腳也擦傷那個人明明只有腳被車壓到他就說我哥害他不能去打工要賠他薪水而且他車只有車殼壞了並不是整台報廢那種我哥車��
機車車禍賠償及責任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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