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機車車禍賠償與責任 - 超速Oliver · 2014-02-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機車在只能單一方向行駛的道路上行駛(南到北),突然腳踏車橫切馬路(東到西)而機車右上(東北方)有一輛汽車阻礙視線,而未能看見該腳踏車,因來不及煞車而撞上(大約3公尺的距離,速度大約4Xkm/h,沒有超速),腳踏車車主只有輕微擦傷,而機車車主則雙腿、腹部及手部受傷。1.那我想問當中的責任是誰比較多?2.賠償方面要如何解決?3.如果遇上無賴不願作出賠償該如何是好?...Showmore超速All CommentsOlga2014-02-24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就您的發問予以回覆如下,請參考:機車在只能單一方向行駛的道路上行駛(南到北),突然腳踏車橫切馬路(東到西)而機車右上(東北方)有一輛汽車阻礙視線,而未能看見該腳踏車,因來不及煞車而撞上(大約3公尺的距離,速度大約4Xkm/h,沒有超速),依你所述,對方可能因違規穿越馬路應為肇事主因,至於我方是否有肇事因素,則依雙方筆錄及現場跡證判定。建議你事故滿30日可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Harry2014-02-27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富邦新光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有的有送免費道路拖吊(車壞掉的顧路邊的時候很有用,自行找人拖吊超貴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Frederica2014-02-24可能橫越馬路主因,如果該處屬於交岔路口另議(牽涉到道安102)賠償要雙方協商雙方都有受傷,互控過失傷害,兩敗俱傷,賠了夫人又折兵=(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Related Posts機車超速罰單車禍相關問題求解!!車禍時速換算糾紛轉彎車與直行車車禍機車車禍法院理賠請議(2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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