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酒駕罰款和勞動服務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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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和這個月因酒駕0.38和0.44兩條都被扣車和罰金是否可用勞動服務代替>若可以其被扣的機車幾時才能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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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11-17
一.酒測值0.38和0.44
是屬於酒後駕車之行政罰則~不屬於刑事罰.
而針對行政罰~目前並未有以勞動服務取代
交通違規罰鍰之案例與法令規定.
二.你可以採用分期繳納方式~可分18期.
1.每期以一個月計算~可分18期.
2.最後一期除外~每一期不得低於500元
3.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可申請延期(以一期為限)
若未申請延期且逾期未繳納者~視同全部到期.
尚未繳納之罰緩~移送強制執行.
4.如為酒後駕車~應全部繳清.始得憑收據領回車輛.
但初次違反規定.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於申請分期繳納
第一期罰緩金額後.得檢附繳納罰緩收據領回車子.
附註 :如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各項
登記.或換發牌照.執照.應結清所有未結之案件.
如辦理分期且以繳納第一期罰緩者.可依規定辦理車輛檢驗.
或考領駕照.(受限期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者除外).
PS:攜帶罰單.印章.身分證.至轄管監理單位或裁決所辦理分期.
三.你是算酒駕累犯~所以必須繳清罰鍰檢附收據才能領車.
參考資料: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Annie avatarAnnie2011-11-16
這是交通罰款,並不是刑事案件,不能勞動服務。
Robert avatarRobert2011-11-16
罰款繳清就能領回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