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日上午我騎機車行駛在永和永貞路雙線道上,當下我行駛的道路指示燈是綠燈,對向車道有機車直接橫跨分隔線要進入我右手方的店家,但礙於當時我左方有台休旅車擋住我的視線,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來不及煞車因而撞上去,我立刻報警請警察來拍照作筆錄,雙方車輛皆無移動過!想請教1.對方車輛倒地滑行後,有撞到車行停在紅線上的機車,車行要我們負責理賠,當下對方要求我付一半,我想說先息事寧人,但越想越不對,請問我有需要負擔車��
機車雙線道車禍該怎麼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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