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被訟棍纏上,目前三件已經不起訴處分,還不知道有幾件。
而這次換我對訟棍提告,台北開一次庭檢察官要我下次帶證人來,我以為很有希望。
後來被移到台南,開庭的時候檢察官直接跟我說...
「這個被告很會主張自己權利,而且我應該不會起訴對方,希望你考慮一下。」
我說不行,他太扯了,大家都怕他不敢反抗,我覺得不行再這樣了。
檢察官又說:「你已經三件不起訴了,我建議你撤告,有什麼委屈可以跟我講。」
請問檢察官這樣是好意,還是懶得辦案?因為我看過罵人價格表,應該是可以贏的。
雖然律師跟我說很難講,10個檢察官也有可能2個不起訴你就倒了,因為對方是訟棍。
--
而這次換我對訟棍提告,台北開一次庭檢察官要我下次帶證人來,我以為很有希望。
後來被移到台南,開庭的時候檢察官直接跟我說...
「這個被告很會主張自己權利,而且我應該不會起訴對方,希望你考慮一下。」
我說不行,他太扯了,大家都怕他不敢反抗,我覺得不行再這樣了。
檢察官又說:「你已經三件不起訴了,我建議你撤告,有什麼委屈可以跟我講。」
請問檢察官這樣是好意,還是懶得辦案?因為我看過罵人價格表,應該是可以贏的。
雖然律師跟我說很難講,10個檢察官也有可能2個不起訴你就倒了,因為對方是訟棍。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