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謗或妨害名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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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大
依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請問房客繳租金二年,租約到期後之後一年未繳租金,也未遷出,
遷讓房屋官司打完後遷出,未免有下一位房東受害,

1. 請問我可以公開判決書嗎? 但個資會拿掉。(對照上面:能證明其為真實者)
2.公告天下不要租此人房子,以免收不到租金,此與公共利益有關是吧?

以上是否會構成毀謗或妨害名譽?感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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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7-07-09
提告是他權利,房東何不找律師
Una avatarUna2017-07-12
廢話當然可以公開,甚至有些媒體都公開個資了(google惡
房客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7-14
房客查無資產,故無需找律師,產業界小有名氣,不還錢想公布
Olga avatarOlga2017-07-17
讓大家不租他,也看清此人
Freda avatarFreda2017-07-21
人人都可以查判決書......
Edith avatarEdith2017-07-21
所以確認是公益性質?可以公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7-25
法律規定判決書公開,不用遮。全部公開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