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過世之後的卡債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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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大家好
母親於4/26突然過世,整理好一切及心情後,突然想到她在世時有欠銀行卡債。
由於母親之前生活困難,卡債也是一直沒還。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沒有車子,沒有房子
,也沒有任何銀行戶頭。
這兩天有上網找一下資料,是知道現在法律是全面改為限定繼承。
請問身為子女的我還需要辦理或是向法院申請限定/拋棄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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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6-22
你有去國稅局調過總貴戶資料並辦妥遺產稅完稅登記嗎?
總歸戶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6-25
另外,銀行存款也是遺產的一部分,這部分也是可以查得到的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6-30
回樓上,我母親沒有任何銀行戶頭了
Poppy avatarPoppy2017-07-03
限定繼承不用申請
Kumar avatarKumar2017-07-08
拋棄是要通知次順位,會造成後順位的困擾,自己斟酌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7-12
請問M大的意思是,除了向國稅局申請遺產清冊就好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7-14
不拋棄會造成自己以後的困擾 XD
Carol avatarCarol2017-07-14
真確定母親的債務遠大於財產的話,建議拋棄繼承。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7-16
如果可以的話,民法第1138條的法定繼承人一次辦妥拋棄
繼承最好。
Noah avatarNoah2017-07-17
真沒辦法的話,被繼承人的配偶及第一順位繼承人(即直
系血親卑親屬)先辦好拋棄繼承。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7-19
拋棄繼承的期間是知悉得繼承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