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民事原告重複起訴書狀 - 法律Megan · 2020-08-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 民事,如果發現對方重複起訴(同一事件,但訴訟金額從簡易改通常) 是不是寫「陳報狀」跟後面起訴(地院,通常訴訟)的法院講原告之前已起訴過(簡易庭, 簡易訴訟),請後面那個法院(地院,通常訴訟)不用審理? 謝謝 -- 法律All CommentsMia2020-08-10民事訴訟法第401條第1項所定之一事不再理原則,乃指同一事件已有確定之終局判決者而言。所謂同一事件,必須同一當事人就同一法律關係而為同一之請求,始為相當,倘此三者有一不同,即不得謂為同一事件,自不受確定判決之拘束。Bethany2020-08-11他的案子應該是民訴253Tristan Cohan2020-08-11寫「陳報狀」進去無誤Caroline2020-08-15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同一事件和401條第1項的同一事件判斷方瓷是一樣的。金額不一樣就很難認定是同一事件。Jacky2020-08-18那要看你採哪一說吧Related Posts轉錯帳到公司解散的法人戶 (4/23更新)哥哥在路邊取活樹樹皮三倍券在刑法上的地位?遺產繼承相關問題鄰居養的狗在樓梯間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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