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求賞、因同事害我受傷可請求同事賠我嗎?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請教有懂法律的大大們:
我有2份工作
因早上兼職的工作因公受傷(骨折)導致我2份工作都不能做
而老闆只願意負擔早上的薪水和醫藥費(勞工局好像有明文規定說可以不用負擔晚上薪水的部分)
那我晚上正職的工作薪水要找誰求賞呢?
我受傷不是我自己弄的是我同事害我受傷的(同事只有16歲是老闆的兒子)
那我可以請求我同事賠我其餘的損失嗎?
Update:
3Q、、大大的解釋
老闆的兒子只有16歲、可提告嗎?
那如果提告我是直接報警?
Update2:
至今老闆的兒子連一句對不起也沒有、真的超不爽、而已連一點悔意也沒有

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4-09-07
x老闆.兒子.害你受傷-你願否告傷害罪!續以清償
損害之附民訴訟.註:傷害罪以六各月為控告期限.
[刑事確定]得依附帶民事清償~為擬提人自身權益
應可做為請求支付賠償之告訴..僅公供參考.愚識.
2014-09-0800:22:19補充:
請記得訟無好頌.然究自身法益.仍須自己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