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普通詐欺罪
就是使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並交付財物
但如果詐欺層面再廣一點
使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外
同時也使法官陷於錯誤,而在民事的案件中,判決對方敗訴需還錢
例如 假車禍,自己製造的車禍
卻讓對方以為自己是過失的一方,甚至讓法官誤信對方是過失的一方
最後取得勝訴判決
這樣在法律上有什麼罪嗎?
如果是刑事這肯定是誣告罪
但是民事上面沒有誣告這個東西
似乎也不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會用詐欺罪來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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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使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並交付財物
但如果詐欺層面再廣一點
使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外
同時也使法官陷於錯誤,而在民事的案件中,判決對方敗訴需還錢
例如 假車禍,自己製造的車禍
卻讓對方以為自己是過失的一方,甚至讓法官誤信對方是過失的一方
最後取得勝訴判決
這樣在法律上有什麼罪嗎?
如果是刑事這肯定是誣告罪
但是民事上面沒有誣告這個東西
似乎也不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會用詐欺罪來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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