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民法和誘罪的問題?如果是對方主動要求要來住我家會成立嗎? - 法律Todd Johnson · 2017-10-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對方是滿18歲的女生,還沒滿20,是對方主動要求的,沒有利益什麼的糾紛,而且在這期間她都有跟家長保持聯繫,也有定期回家,沒有失蹤的去報案的狀況,罪名會成立嗎?法律All CommentsEartha2017-10-08照中華民國法律是不犯法的中華民國刑法第240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最高法院刑事判例33年上字第1487號要旨: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和誘罪,除被誘人之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人,係得被誘人之同意外,並�Todd Johnson2017-10-10不會。除非家長要求回家不回。Damian2017-10-09證明他父母知情你們一切並同意不就好。女孩主動是有證明,女方會認吧。父母有監護權,可決定他住那。若知情也同意,告什麼?若只是合意性交告不了,他住你家,他媽知情吧,Related Posts要怎麼刪以前發問的問題?請問一下,明年開始一般警察特考,是不是有改考科?請問有推薦的自修書嗎?公司訂定這樣的法規, 員工如果要在「非上班時間(例假日)」進修,需提出申請,如果未提出申請會被懲處。 請��外遇蒐證的合法性?外遇蒐證的合法性?面對離婚,最主要的權益包含:夫妻財產之分配、子女監護權或子女探視權,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致無法維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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