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880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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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民法第880條:
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
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

其中的五年為何是除斥期間而非消滅時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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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09-09-10
因為他是真的會讓權利消滅 而非讓相對人取得抗辯權而已....
Joe avatarJoe2009-09-14
144→消滅時效完成產生抗辯權145→抗辯權產生但是仍得就擔保物
Ida avatarIda2009-09-16
取償146→主從權利會一起消滅 三條合在一起看就知道880為何不
是消滅時效而是除斥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