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經路肩撞擊同向腳踏車致死?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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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岳父72歲出門騎自行車 監視畫面單獨一人靠路邊路樹行駛
之後出現一輛車 視野清晰 無路障 無交通阻礙 無他車 由外車道轉至路肩
在無煞車情況下撞擊自行車後方 導致騎乘人飛起撞擊擋風玻璃
腦部重擊死亡 肇事者報案 事後駕駛一直說謊直到監視畫面出現才認錯 肇事者無酒駕無嗑藥 只說撿手機低頭沒注意 肇事者為車主 聲稱老闆掛他名買的車 當下執行公司業務中 檢察官補一條業務過失致死
私下網搜為連鎖中古車行該點負責人 因一直說謊想請問
1肇事者所受刑責為何
2還有甚麼可加諸的罪可告
3該如何求償能讓剩下的岳母一人生活 岳父為水電雜工工廠退休後修電燈換水龍頭貼補家用
以上煩請各位大大不吝教導
無能的女婿謝謝您

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15-12-22
:
刑法之,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車禍的刑責,仍以過失論居多,非常少有故意。
民事方面,只有活著的人可以主張;
法律上面,不叫繼承權,而叫做"請求權"。
現階段,請求權人有,
配偶 + 父母 + 子女
損害內容只有,
受(岳父)扶養義務的金額 + (活者)精神慰撫金
然而,岳父年屆72歲;
等於,所有(活)人都已不需要受其(岳父)扶養 = 沒有受扶養之損害
所以,只有(活者)的精神慰撫金可以主張了。
當然,喪葬費用須另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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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相關,請點大頭貼)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12-22
1.業務過失致死
2.沒有
3.談不攏法院判而已,但對方假如真要賴.....你們也只拿到一張判決書而已
Poppy avatarPoppy2015-12-21
1.業務過失致死 ...
2.無
3.人都死了...講一句實在話(和解才是有利自己的...不和解沒錢拿...肇事者頂多進去關10個月~1年多就出來)...強制險200萬可以領....剩下就他公司車保險第3人責任險....上法院拖時間1~2年半...上刑事庭跟民事庭...一庭律師費5萬...哪有這麼多錢請律師....建議用國人平均壽命下去要求合理賠償費用...不要瞞天喊價...我看過80歲車禍死....喊要1000萬....我問你好了....今天他拿不出來...判10個月(10個月能賺到1000萬嗎???)...他寧願進去關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