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們好
朋友最近跟公司提離職,希望離職日在20天後
同時朋友也和新公司說20天後可入職
結果朋友的主管拿出當初的offer letter
咬住letter上有規定離職預告必須在30天前
所以不放人
朋友在公司的年資是1年以上3年以下
照勞基法規定離職預告只須20天以內
加上offer letter也沒有寫不履行30天前預告
會有什麼懲罰
請問大大們
這種情況下,朋友還是20天後就離職會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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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最近跟公司提離職,希望離職日在20天後
同時朋友也和新公司說20天後可入職
結果朋友的主管拿出當初的offer letter
咬住letter上有規定離職預告必須在30天前
所以不放人
朋友在公司的年資是1年以上3年以下
照勞基法規定離職預告只須20天以內
加上offer letter也沒有寫不履行30天前預告
會有什麼懲罰
請問大大們
這種情況下,朋友還是20天後就離職會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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