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債權人並非債務人
大概在2年前小弟出了車禍,法院判決肇事者需賠給小弟15萬元以作為和解條件,賠款則是利用分期每期5000元直到清償債務,至今仍欠小弟95000元
不過直到去年7月,肇事者開始不還錢也避不見面,於是小弟便拿著法院判決去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法院卻以肇事者名下並無任何財產,戶頭也沒有錢因此無法進行任何還債的動作
據肇事者所說他本人是從事攤商以及打零工為生,而這種類型的工作大多是領現金的,本來就不易清查其薪資所得,但是法官並不採納小弟的說法,也就是維持原判決,肇事者現在更可以光明正大不用還錢
小弟想問的是,沒錢就真的可以不用還錢嗎?法官這樣判那債權人的權力在哪裡?
當初達成和解還有一個但書,即肇事者需準時還款,否則即可撤銷緩刑,當時肇事者是有被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小弟是否可以利用這個但書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呢?
還是有其他的方法可行?煩請各位提供意見,畢竟這件事已經拖了好久,小弟真的不堪其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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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2年前小弟出了車禍,法院判決肇事者需賠給小弟15萬元以作為和解條件,賠款則是利用分期每期5000元直到清償債務,至今仍欠小弟95000元
不過直到去年7月,肇事者開始不還錢也避不見面,於是小弟便拿著法院判決去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法院卻以肇事者名下並無任何財產,戶頭也沒有錢因此無法進行任何還債的動作
據肇事者所說他本人是從事攤商以及打零工為生,而這種類型的工作大多是領現金的,本來就不易清查其薪資所得,但是法官並不採納小弟的說法,也就是維持原判決,肇事者現在更可以光明正大不用還錢
小弟想問的是,沒錢就真的可以不用還錢嗎?法官這樣判那債權人的權力在哪裡?
當初達成和解還有一個但書,即肇事者需準時還款,否則即可撤銷緩刑,當時肇事者是有被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小弟是否可以利用這個但書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呢?
還是有其他的方法可行?煩請各位提供意見,畢竟這件事已經拖了好久,小弟真的不堪其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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