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有個問題,想請教~請不吝指教,謝謝!!內容多,繁複,抱歉~~~我跟先生,目前被起訴,(妨礙名譽),告我的人,是我弟弟約在去年3月份,我弟弟在我的住家外,等我們,但我們之前有糾紛,所以碰到他,我跟我先生不想理會他,但是他卻一直跟,約5分鐘,他堵在我們前面(雙方都騎車)我們停下來,我弟說要把話說清楚,我說我不想理你,我就說你讓我們走喔,我弟說不可能,接著他用手壓住我先生的肩膀,我先生很憤怒要起身被按肩膀,就罵他5字經,我接著罵他垃圾,他還是說你們不要走喔,所以我就打110報警,警察來,說不管如何,你不能限制人家的行為,接著,警察請我們先走了,誰知,他竟錄音,然後跑去告我們防礙名譽,法官也起訴我們,我不懂,為什麼他錯在先,?????????我也報警了,法官還起訴?法庭上,我弟都在說謊他��
法律保障壞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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