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有高手可以幫解答麼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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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去看燈會結果錢包掉了因為在高雄遺失的裡面有張7-11的ICASH我可以跟ICASH公司申請交易還有遺失前的發票外加我固定在某家門市消費的監視器證明這張卡片屬於我的他有使用過才有辦法用以上方法我可以跟撿到我卡片的人提出告訴嗎???<~~有用過我的卡片裡面餘額假如那我錢包裏的錢可以要求他賠償嘛???提出告訴的話我可以在嘉義提告嗎還是要在高雄??外加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因為是嘉義人在嘉義工作所以要下高雄有點難度所以看看有神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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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3-05
刑事訴訟法第5條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你可向高雄(案發地)警方報案(對方是侵占罪).用網路(上高雄市警局網站)報案即可(不會被吃案).警方受理後,會通知你.跑幾次是免不了的.(若你認為包包對你真的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