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被罰一事,法官為何不是依無妨礙交通的解釋來作免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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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10-04-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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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某些法官是不是以前邏輯學沒有學好?
法輪功學員遭北市警方以"妨礙交通"為由開單罰三百元
法官居然沒有依照是否有照成妨礙交通來提出解釋免罰的理由?
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認為,這已干預人民意見表達自由,除裁定免罰,還罕見地在判決書中指責中國對言論的管制,呼籲台灣政府施政要「以保障人權」為依歸。這種理由來免罰?
試問?合乎邏輯嗎?法輪功的人權是否正確與否,與是否有照成妨礙交通有何關係?
再試問?假設以後法輪功學員在公共場所裸奔然後身上掛著法輪大法好的白布條?這樣也是合法的?也不用是否有沒有妨礙風化來解釋?因為他們要保障他們的人權?
以下是自由時報的報導:
宣揚法輪功被罰 法官:干預言論自由
圖片參考: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5/imag...
台灣法輪功學員許柏坤在一○一大樓前舉牌宣揚理念,要讓中國觀光客知道中國政府的專制,卻遭到警方以妨礙交通為由開單罰三百元,台北地院裁定免罰,並罕見地在判決書中指責中國對言論的管制,呼籲台灣政府施政要「以保障人權」為依歸。(記者劉志原攝)〔記
者劉志原、姚岳宏/台北報導〕台灣法輪功學員為突破中國對法輪功資訊的封鎖,經常到台北一○一大樓前對中國觀光客舉標語宣揚理念,日前遭北市警方以妨礙交
通為由開單罰三百元,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認為,這已干預人民意見表達自由,除裁定免罰,還罕見地在判決書中指責中國對言論的管制,呼籲台灣政府施政要「以
保障人權」為依歸。警認為妨礙交通罰三百元開單的台北市警信義分局表示,收到裁定書後再研究是否提出抗告。遭開單的是從事室內設計的許柏坤,他是台灣首例因宣揚法輪功理念而遭開單處罰者;而承審法官林孟皇在判決中論述批判中國對言論的箝制,也是我國司法史上頭一回。林孟皇認為,法輪功宣稱遭中國迫害,真相為何,只有透過言論市場讓真理越辯越明,但中國政府對言論有許多管制手段,三月間更導致Google將其中國網頁導引至香港分公司,以規避中國要網路業者「過濾」特定網頁的規定,使得中國民眾對法輪功真相無法釐清。林孟皇在判決中並提醒政府,施政要以人民為依歸。他認為,許柏坤是以和平理性方式對中國觀光客表達意見,未妨礙交通,應受憲法保護,且若不在中國觀光客經常前往的景點舉標語,又如何能達到向中國客宣揚法輪功理念的目的?因此他裁定本案免罰。法官籲台灣政府保障人權許柏坤說,法輪功在中國被視為非法組織,相關資訊被完全封鎖,法輪功學員為讓中國人民認清中國政府專制的真面目,常在中國觀光客出入的地方高舉標語,對中國人說明法輪功遭迫害的事實,並宣揚「真善忍」理念,這並不是對中國人挑釁。中
國觀光客來台必到的台北一○一大樓,幾乎每天都有法輪功學員在門口高舉簡體字標語,譴責中國專制。許柏坤表示,他下班後也常到一○一據點報到,不只中國客
冷言冷語以對,也會被大樓保全及警方關切,只是沒想到,去年十二月四日晚間七時許,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員警魏國雄竟對他開出一張妨礙交通罰單。判決書詳述中國箝制言論許柏坤說:「我和平舉標語,不跟人、不罵人卻挨罰,莫非台灣和中國一樣,都要打壓法輪功?」他因此向台北地院聲明異議,並獲裁定免罰。信義分局副分局長林文貴昨天表示,尊重法官判決,當初是有民眾檢舉阻礙交通,才會依法告發,並無其他因素考量。至於開單員警魏國雄昨天休假,未到所上班。
已更新項目:
謝謝 米蟲企業((宅董)) 回答,但是因為人權就不用法治了嗎?
謝謝 do 的關心,但是 who 怕 who? 林孟皇法官不是認為,法輪功宣稱遭中國迫害,真相為何,只有透過言論市場讓真理越辯越明?
不能只因為怕被李同志的同黨有所關心就不辯了嗎?
網路上《轉法輪》(卷二)李洪志 下面的連結:
http://home.netvigator.com/~falunhk/Books/zf2/zfl2...
這邊有一些李教主對於佛教跟道教(包括一貫道)的想法?
其中還提及到什麼,秦始皇殺了很多皇帝的話語?(真是沒知識,秦始皇哪有殺過哪個皇帝?)
2 個已更新項目:
續上的連結
如果讓台灣佛教或道教還有一貫道的信徒看了之後,我相信會引起另一個大風波.理面的內容對佛教道教一貫道等,妄加批評,讓台灣宗教自由的國家的人民及信眾,會產生一種懷疑,法輪功對其它的宗教真的也是尊重的態度嗎?想要受到別人尊重是否要先學習尊重別人?
我想提出一個問題,一個人(或一群人)隨意拿著看板或布條,在路上行走,除了引起路人的注意之外,會不會引起行車人的注意萬一開車的人為了他們分神?有沒有可能導致交通的意外?這樣算不算妨礙交通?據我所知道在國外,很多遊行或其它廣告等等訴求的看板或布條是須要跟交通局以及市政府有關單位提出申請的除了環評之外也是擔心妨礙交通等問題?請問台灣沒有類似的法規嗎?
3 個已更新項目:
如果真的是免罰,此例一開,台灣會有幾種現象,馬路上會出現很多弱勢團體,在紅綠燈口,在馬路上,賣玉蘭花,(只要他們身上穿著法輪功的布條),所有的銷售房屋及廣告的業者,可以請人旁在路舉牌,難到就台灣人自己本身沒有言論自由?台灣是法治的國家,邏輯上法輪功學員有沒有事先違規再先?事後怎可以用人權或者言論自由來免責?
4 個已更新項目:
如果真的被罰了,員警是依法規行政,有何不尊重人權及言論自由的問題?但確實有可能會引法幾點可能性.
A.法輪功學員會以此理由,把台灣及台灣的警查扣上迫害法輪功的帽子.
B.可能會有選舉考量,在台灣法輪功學員據說已經有高達30萬人(30萬選票?)
C.法輪功的問題會被大眾拿出來討論,法輪功的正當性及主張?包括法輪功與中共的關係等等.
5 個已更新項目:
續上
D.法輪功過去以中共文革及64運動等等迫害人權為由,來掀起愛國愛民的情操,挑起民憤,其實台灣早期也有經歷過228,學運..白色恐怖的時期,試問以他們的法輪功的邏輯,中國國民黨是不是他們也要提出反迫害的對象?,中國國民黨在台灣曾經所作的事,中國跟共產黨在大陸曾經所作的事,都是集權時代產生的歷史悲劇,逝者已逝,記取教訓,新一代的人應該更有包容理解的心去了解那段過去,哪怕是認同與否?人不能一直活在過去,活在仇恨中吧?
6 個已更新項目:
續上
E.人體活體摘除,在大陸應該也是不合法的,但是還是一直發生,這些其實在法輪功創立之前就有,與法輪功的其實哪有實際的相連關係,更不應該把這兩件事綁在一起,如果是所有的事都要以豁稀泥的方式去綁在一起的話,應該把"要求撤除中共對台飛彈"也加進來?他們這樣不也是在迫害台灣人民,讓台灣生活在恐懼之下嗎?不怕一些好戰份子,或者中共狂人,利用駭客或者其他方法侵入中共飛彈系統,隨便給台灣一發 ?台灣只隨便的一發不管是否有照成傷亡,台灣肯定就毀了.這是不是馬英九政府最應先考量及預防的問題啊?飛彈沒徹除之前,哪還有其他善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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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教練:
你所說的與本問題無關,
美國國會眾議員在國會大廈投票通過了第605號決議案....要求立即結束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脅迫、監禁及酷刑折磨,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與本事件有何關係?
再說美國決議了之後?能對中共造成約束力嗎?中共為何要聽美國的?最後的結果只是美國隨便喊爽的啦,美國對中國的不理踩有作出任何制裁嗎?
美國不是也認同台灣的民主自由嗎?但是對中共,也是又愛又怕,美國也不是只是嘴巴上喊喊,然後保持現狀?美國的民主價值觀在哪?哈哈,最後,台灣只不過是老共與美國談判上的一個小棋子或籌碼
再說律師為何要替法輪功辯護?覺得你說話很無厘頭
8 個已更新項目:
首先釐清一點:法輪功學員舉牌的行為,是否有造成妨礙交通的事實?是否有違法規?
我主要問的是這樣的邏輯是否是正確的嗎?
孝順是正確的?如果為了孝順(養活父母)去搶劫?是對的嗎?
法輪功是正確的?法輪功學員為了法輪功去妨礙交通?是對的嗎?
台灣政府,在台灣並沒有禁止法輪功,但是開交通罰單就是代表壓迫法輪功了嗎?這樣法輪功學員所作的任何事,是不是可以像他們現在這樣,想去哪抗議就去哪抗議,不用考慮到他人,不用考慮到是否有影響交通?
9 個已更新項目:
如果他們有經過相關單位提出申請之後,經過相關單位評估之後,並合法在該處舉牌抗議,大家是不會有意見的,
台灣政府是沒有相關單位嗎?有的話,是否有提出申請,沒有的話,是不是該檢討是不是有需要設立這樣的單位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免日後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如果只因為人權及言論自由而犧牲掉了台灣的法治,那大家以後須不須要守法?
10 個已更新項目:
對法輪功學員開罰單,並不代表是壓迫法輪功,不代表台灣沒有人權.不代表干預言論自由.
別這樣扣大帽子,以後台灣的警察看到法輪功走來,是不是要閃的遠遠的?
以後披上法輪功的布條,掛上抗議的牌子. 走路都會有風啦?
因為只要跟他們有關的 就會被扣上 沒有人權?迫害他們? 干涉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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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0-04-07T09:45
法輪功被罰一事,法官為何不是依無妨礙交通的解釋來作免罰?
請看以下網址的民視畫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5/11...
如果布條上寫的是「支持簽ECFA」,民視及自由時報一定異口同聲地譴責!
理由很簡單,「逢中必反,逢藍必罵」!
就算法輪功這個不認同臺灣文化的團體,只要舉個抗議中國的標語
管它妨礙交通,管它自由過了頭丟盡臺灣人的臉
都是大力支持,還不惜拿林孟皇法官的判決來「指桑罵槐」!
林孟皇法官的判決理由很奇怪嗎?
以他過去爭議的行事風格,先不評論此判決合不合法,是否公正
會有這個莫名奇妙的判決理由,「一點都不奇怪」!
看看以下的歷史紀錄吧!
一、
林孟皇法官在台開案宣判時,引用春秋戰國時代「莊子」「胠篋篇」裡的一段話「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引起了媒體效果,但被中央社記者盧太城批評是「不倫不類」,還被批評對台開案趙建銘等人的判決「不夠悲天憫人」!
資料引用: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dec/31/tod...
二、
林孟皇法官在潘孟安對葉金川施暴案中,判決潘孟案無罪就罷,還指責當時行為最粗暴的是國民黨立委張碩文,被北檢檢察官說,國民黨籍的張碩文是要護衛葉突圍,才抱住葉頸部,無妨害自由犯意,法官的批評是畫蛇添足、搞烏龍。
資料引用:http://givemen.blogspot.com/2009/11/blog-post_816....
三、
林孟皇法官又在上開判決中指責檢察官起訴危及檢察中立,遭起訴潘孟安的檢察官林漢強在法官論壇網站回批,這也是少見的新聞,也可以看出林孟皇法官的判決多麼「具有話題」!
資料引用:http://n.yam.com/tlt/politics/200912/2009120244148...
四、
林孟皇法官對法律的解釋極有「主見」,且堅守無罪推定原則,被認為是無罪判決率最高的法官(不曉得是否有不少被害人在哭泣?),林孟皇說,他審案時,「不在乎外界對他的觀感」,所以在過去諸多無罪判決案例中,勇於表達一些法官不敢為,以及「不必表示」的法律見解。
資料引用:http://mypaper.pchome.com.tw/nccustar/post/1277337...
如果法輪功的舉動沒有妨害交通,就直截了當的說清楚
也讓人民知道什麼行為是合法,什麼行為是警方執法過當
法輪功在臺灣囂張到了極點,批評臺灣宗教、批評臺灣性少數族群
有看到警方舉牌禁止其言論,或是政府查封他們的團體嗎?
扯東扯西扯什麼保障人權,保障言論自由
法輪功這樣的行為還不夠自由?
批評法輪功的都被恐嚇不得好死,是誰的人權該被保障?誰的言論該享自由?
反正現在只要叫法輪功那些人守法,都會被批評是「迫害法輪功」
就像以前紅衫軍和平遊行也會被綠媒醜化成「暴民」
結果陳雲林來台,晶華酒店前的丟雞蛋或是北美館前的丟石頭就改稱「言論自由」...
媒體有自己的政治立場,法官也喜歡舞文弄墨,表達自己的政治訴求,都無所謂
惟搞清楚中華人民共和國箝制言論的醜態,不干你林孟皇中華民國法官的屁事
既領臺灣人民的納稅錢,要譴責中國,可以在下班後盡情到奇摩全民話頭條中一吐為快
判決,就請就事論事,「不必表示」的個人見解,省省吧!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0-04-06T23:10
請自行上網查詢判決書!
上面寫的很清楚!
........異議人係以理性、和平之方式表達意見,並無大聲喧嘩,或包圍、騷擾人群,亦未阻擋或妨礙公眾通行,......
如果你還是覺得法輪功騷擾用路人,防礙交通,請拿出相片、影片等具體證據,證明他們有違法情事。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0-04-07T16:05
請詳讀這題的解答與意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0-04-08T06:49
奇怪的是交通警察吧.....
法輪功成員只不過在行使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卻被以妨害交通開單.
法官只不過點出真相而已.重點在言論自由,又不是妨礙交通.
事件的本質是"言論自由",當然要以此角度來切入才是專業 ~
有網友不能了解法官的主張,那是因為没有民主素養.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0-04-07T04:39
2010年3月16日下午五點三十分,美國國會眾議員在國會大廈投票通過了第605號決議案。美國議員在議案中對過去十年來僅僅因為個人信仰而遭受中共持續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表示同情,要求立即結束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脅迫、監禁及酷刑折磨,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413位國會眾議員參加了投票,17位議員缺席,決議案最終以412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
全世界超過100個國家都有人在學在練功,唯獨中共政府動員迫害法輪功,網路上甚至多有中國網軍造假、誣衊、毀謗法輪功,讓法輪功被誤解,中國網軍今年還入侵我們的國防部電腦,去年入侵美國官方電腦,都上了新聞了,真是無孔不入;無所不用其極
連GOOGLE都撤出中國,原因之一是中國對網路嚴密監控,對人民的監控已失去人民該有的人權。
您的問題建議可以去問問律師!或到法輪功練功點及讀書會詢問,謝謝。
2010-04-10 18:45:55 補充:
講那麼多,答案自選,就妳們自己說了算了,公開批評、侮辱中華民國法官也能被直接選成最佳解答,無言。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0-04-09T15:00
台灣的司法沒有確切的準則,一切皆由法官的主觀意識來解釋,所以同樣一件案子,有10位法官來判決,可能產生數種結果也不足為奇吧!!~~~~~
台灣現今是民主國家是可確定的,否則你亂發問,我亂回答!!我們可能成為火燒島的同班同學!!~~~~~~~~~~~~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0-04-06T23:33
保障人權跟防礙交通跟本是兩碼子的事.這個法官羅輯太怪了!
再說怎會沒有台灣法輪功學員 跑去大陸人經過的地方?去舉牌抗議?
" 反對中共對台威脅,徹除對台飛彈"
中國法輪功被中國迫害有比台灣被中國飛彈瞄準嚴重嗎?他們關心大陸法輪功學員比台灣同胞更多吧? 台灣所有的同胞正在被中共的飛彈威協迫害?他們怎都沒有人去關心?
新的新聞報導,大陸遊客只是他們的作為只是被人不解,並且感到事不關心,也有些人閃的遠遠的.他們這樣作真的對事情有幫助嗎?
2010-04-06 13:25:13 補充:
法輪功的好與壞每個人自有見解,再說法輪功已經變成由人所創的宗教而非一般單純的運動或武術,如果以宗教的觀點,自然是信者恆信,不信者不信.無法說服他人.
我的主題是在於,法官為何不是依有無妨礙交通的解釋來作免罰的解釋?而是用人權及言論自由為理由來免罰來作解釋?
我們首先先討論第一個重點,法輪功在路旁舉牌抗議或者舉布條抗議是否有造成交通妨礙?其次法輪功的對與錯,才是另一件事
2010-04-06 13:28:07 補充:
續上:
再說,自由的基礎是沒有妨礙他人的自由為自由,這與我們的民主素養是完全沒有關係的.
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在台灣法輪功不代表有錯誤,但是也不代表法輪功的學員就可以不遵從法規.
網友 RO考不倒--麻將至尊無雙17台 你的邏輯根法官很似乎很相似.
請問孝順有錯嗎?我為了養活爸媽,去搶劫?請問重點是孝順還是搶劫阿?
只要是為了孝順 搶劫就可以無罪嗎?
請解釋 輪功在路旁舉牌抗議或者舉布條抗議是否有造成交通妨礙?那以後大家大可已在在路上賣起玉蘭花,或道路上發傳單,舉布條...等等.
2010-04-08 14:48:04 補充:
那個不會就是傳說中的正念吧?
千錯萬錯 都不是自己的錯?
好可怕~~
2010-04-10 21:05:27 補充:
To:教練
你頭腦壞掉喔?最後的決定當然是由發問者覺定最佳的答案.
如果要以投票來決定,何必設定讓發問者來決定.
侮辱中華民國法官?法官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人沒有完美的.每個人的看法也有不同.
他的回答中:
如果法輪功的舉動沒有妨害交通,就直截了當的說清楚
也讓人民知道什麼行為是合法,什麼行為是警方執法過當
(真對我的問題,我覺得他回答的很中肯)
你的回答呢?
您的問題建議可以去問問律師!或到法輪功練功點及讀書會詢問。
謝謝你的回答,一點幫助都沒有?我去問律師?律師費你幫我給啊?頭腦壞掉
2010-04-10 21:12:20 補充:
續上:
你們對我們這些非法輪功 所題出的詢問的問題,只會:
A) 裝死
B) 學npc轉貼法輪大法相關文章
C) 回答: ....講真相,不懂不要亂批評
D) 以上皆是
你的回答是屬於哪一類啊?
2011-01-26 13:08:41 補充:
其實沒有經過申請,拿個牌子 在路上宣傳 某個程度上已經照成妨礙交通了 因為會引起開車者的分心 照成開車上的危險.
雖然看法上見人見智,但是違規在先,確是實情.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0-04-05T04:41
反正
注意安全拉....
敢跟大陸作對的....也只剩下你們了...
有種^^~~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0-04-06T00:40
因為法官要強調我國是人權國家~若依法去罰ㄉ話~會有質疑輕人權重法治之虞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0-04-07T16:51
這真是個奇怪的功法!在大陸惹爭議,在台灣也一堆,幸好台灣相信的人不多,不然被洗腦了就不好。
真的要小心!我朋友進入法輪功後,精神出了問題,總以為自己的功法最偉大、李宏志是最偉大的人.....還威脅我說不相信會怎樣怎樣的....世界有麼多的宗教,何必ㄧ定要進入邪教?.....只有邪教才會有這麼變態的意識型態!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0-04-06T22:25
人家是npc大隊嘛
呆泥別生氣﹐他們不是針對你
而是來來去去就會那二招
當成是"印和闐""印和闐""印和闐"這樣的喃呢
你就會懂了
2010-04-07 18:00:57 補充:
喔對了﹐我想這個提問很快就會不見了
發正念滅對手﹐是無敵的呀
呆泥要及早備份
by...我跟法輪教徒討論的經驗
2010-10-26 09:38:34 補充:
除了跳針以外還會什麼?
丫真大師姐﹐請解釋一下人權問題跟防礙交通有什麼相關?
我想本篇解答很清楚了﹐只是法輪教徒就是愛跳針
因為被中共打壓﹐所以可以跑來台灣防礙交通?
真是好傻好強大的正念邏輯呀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0-04-08T21:40
板大談到有關佛教道教還有一貫道的問題,在此順便幫你補充一下,法輪功除了說一貫道是邪教之外也說觀音法門是邪教,這或許就是法輪功尊重他人信仰的方式,所以日後請大家多多以法輪功的尊重方式來尊重法輪功,還有法輪功也歧視同性戀跟混血兒,還說同性戀不配做人,這種不尊重同性戀跟混血兒的人權在高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權,真的讓人很想"尊重"法輪功
2010-04-06 15:08:03 補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條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八、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綵坊就是拉布條)
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這張照片可讓大家看清楚一點到底有無違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5/11...
2010-04-06 15:25:03 補充:
其實在非私人道路上懸掛布條不只妨礙交通,同時也觸犯了廢棄物清理法,環保局也是可以開罰單的,還有,如果法輪功信徒在101大樓前面舉牌宣揚理念人數超過3人還必須提出申請,政府准許了才沒有違反集會遊行法,法律是約束人們最基本的道德,法輪功如果連這基本的道德都不放在眼裡,更遑論他們那些口號式的高層次高道德
2010-04-06 17:42:52 補充:
大漢大概是法輪功的轉貼機器人吧,一直都是只會轉貼,既然轉貼了跟法輪功有相同反中共理念的民視報導,那麼就針對裡頭最後那段話回應一下
畢竟這些法輪功學員也只能在不會箝制言論自由的國家,告訴大家中國的暴行
法國也是言論自由的國家,2004年胡景濤訪法國,一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到巴黎抗議講真相,結果因非法集會遊行被逮捕,法國有因為「以保障人權」為依歸而任由法輪功違法亂紀嗎?守法對法輪功而言是那麼困難的一件事嗎?
2010-04-06 23:14:00 補充:
忽然又想到一個問題,按照這位莫名其妙的法官判決,法輪功在道路上拉布條無罪,那麼如果警方依法拆除是否構成竊取他人財物罪?因為被判決沒有違法啊,所以警方依法拆除是否就變成違法了?
2010-04-07 15:08:12 補充:
看了《九評》或手上有《九評》的千萬不要評論或丟棄喔,要不然法輪功會送你惡報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6/1615...
丟棄《九評》遭惡報
遼寧省鞍山市岫岩縣岫光小學有一個退休教師名叫張桂珍(音)。她把大法弟子在樓道發的《九評》給扔到垃圾堆裏去了,包括自家門前和別人家門前的。有人告訴她,你不看你放那,別人還有看的。她說:我不相信這些東西。結果張桂珍遭報,不長時間到醫院檢查,發現癌症晚期。
2010-04-07 15:08:36 補充: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1/1573...
兩次撕毀《九評》不乾膠遭惡報
河南省項城市新橋鎮張莊村,張長書大兒媳婦,原在市直某廠上班。於2005年2月至5月先後兩次撕毀《九評》不乾膠,把別人對她的勸告當成耳旁風。05年6、7月份的一天,剛下過大雨,到其姐家找自己的孩子,被暴徒馬某連刺數刀,當場死於其姐家中,年僅三十多歲。
2010-04-10 21:32:27 補充:
法輪功用分身在此的自問自答還會少嗎,只有你們能套招自選最佳回答,別人就不能選擇合乎提問的回答?人家呆泥發問可還不是用分身發問來讓自己回答呢,而且公開批評中華民國法官又如何?法官莫名其妙判決不能批評嗎?教練你是大陸人喔,要不然怎麼連這基本的民主自由也不懂?怎麼感覺法輪功的心態跟中共那麼類似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0-04-06T03:16
之前法輪功在台南赤嵌樓前長期違法設攤,法輪功違法在先,事後找來一個政客協調,而台南市府礙於政治及選票的考量不予以取締,政客無視法律也就算了,竟然連法官也是如此莫名其妙,雖然台灣政府的確要「保障人權」,但是台灣本身就受到中共威脅了,台灣政府有能力保障中國的人權嗎?而且保障法輪功妨礙交通講中共迫害人權,那麼被妨礙到的人是否就可以忽略他的權力?再說一次,這個法官根本就是莫名其妙,這種人也配當法官?慘的是....在台灣離譜判案的法官也不是只有這位
2010-04-08 14:27:19 補充:
在你意見欄發表那些無關提問的還算客氣呢,我之前有個信箱因為在此公開過,結果就開始收到一堆法輪功寄來的講"真相"信件,並且也陸續收到不少假裝是好友轉寄卻帶有木馬病毒的信件,當然病毒信件無法證實是誰寄的,可是那些跟廣告垃圾信一樣的講"真相"信件也讓我收的很煩,後來我那個信箱砍掉不再使用才避免了困擾,法輪功的偏激不當行為只是造成反效果,奈何他們總是不知自我檢討,不管他們做什麼事,有錯絕對都認為是別人的錯,你是拿他們沒辦法的啦!
2012-03-11 16:08:38 補充:
直接提供法條會更清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條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八、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綵坊就是拉布條)
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不管是否自認為是以理性、和平之方式表達意見,並無大聲喧嘩,或包圍、騷擾人群,亦未阻擋或妨礙公眾通行,......
有無違法是有法條作為規範的依據

以高中學歷自學可以考照嗎?請專門的人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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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at 2010-04-05T00:00
讀高中後,喜愛設計,忽然想當建築師,可是只能選聯合大學,又因離家遠所以很難專注課業,有點遲疑,深怕影響考建築師執照的能力。
看到安藤� ...

新莊裡社區大學有哪幾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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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mian
at 2010-04-05T00:00
想問各位大大...新莊的社區大學有幾間~泰山鄉的也可以~還有如果有的話可不可以提供名稱~謝謝!!!

英語系可考何種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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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10-04-05T00:00
我是英語碩士想說有什麼相關的公務人員考試可以去考?

音樂快速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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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ry
at 2010-04-05T00:00
請問:聽說Foxy下載會被罰錢-那還有神抹可以下載音樂快速又合法不會中毒的?我目前只知道有優美克Honey還有神抹?�� ...

工安技師轉任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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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10-04-05T00:00
各位大大好:
小妹這裡有各問題發問一下
我本身是工安相關科系畢業
目前想考公務人員工作
依照公職相關科目,只有工安技師、工衛技師這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