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0年6月結婚,婚後大小爭執不斷,一開始所爭執的大部分是他沒有把心思放再我們母子三人身上,他只想追求他要的興趣,也包刮簽賭!在他92年退伍之後開始,迷上了六合彩,也欠下賭債,雖然欠賭金額並沒有很大,但是已經造成了我們的經濟困難。所以我們母子三人大部分的經濟來源,都是我的公公婆婆,以及我打零工的微薄薪水。喝酒也是他興趣之ㄧ,甚至有一次因喝酒與人家發生衝突鬧上法院..他造成我精神上,身體上的折磨,是我訴請離�
法院訴請離婚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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