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男友在一起4年
當時出去遊玩都是他出錢
買了一隻智慧型手機給我(電話費他負責)
我有車貸(車子是媽媽名下的)
所以他說要幫我繳錢(我將存摺與印章借他,他存錢進去,我用卡片領出)
分手後
我跟他說車子的事我會想辦法負責
不用再匯錢給我(存摺已還我)
他堅持要繳完車貸
持續寄錢下來3個月(我有收)
現在我有交往對象後
他說要告我詐欺
堅持說當初是借我錢去繳車貸
請問這樣成立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當時出去遊玩都是他出錢
買了一隻智慧型手機給我(電話費他負責)
我有車貸(車子是媽媽名下的)
所以他說要幫我繳錢(我將存摺與印章借他,他存錢進去,我用卡片領出)
分手後
我跟他說車子的事我會想辦法負責
不用再匯錢給我(存摺已還我)
他堅持要繳完車貸
持續寄錢下來3個月(我有收)
現在我有交往對象後
他說要告我詐欺
堅持說當初是借我錢去繳車貸
請問這樣成立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