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一張妨礙自由的傳票,叫我到案說明因為要把車停到自己的車庫,不小心離他的機車太近(他當時坐在車上),他就說要報警,那我們也順他的意請他報警,我們根本沒碰觸到他的身體,之後第二天要停回自己的車庫時,隔壁鄰居一樣把自己的車子停在門口,讓我們不好停車,我們好言好語請他移一下車子,但他說他很忙沒空,那我們也摸摸鼻子繞道而行,之後要停進去時,對方居然一直吆喝叫我們撞他(這個我們有錄影)...這件事情12月分發生的,3月份收到傳票,想請問到案時,可以播放影片給法管看嗎?我很不服,這怎麼構成妨礙自由= =,害我以後停車都要小心了。
為什麼會構成妨礙自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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