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解聘,在職期間沒勞健保怎麼檢舉?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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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上一份工作是99年的1月份到今年100年的7月15號,這段期間我的老闆沒有給我保勞健保,說什麼保了他還要被扣稅,所以他沒有保說我們要保的話就自己去保就可以在今年的7月我無故的被老闆解聘,很莫名其妙待在這間公司努力了這麼久,沒保勞健保就算了現在還無故解聘,整個就是很嘔..我想請問一下在職期間如果沒保勞健保,該如何檢舉??需要準備什麼資料還有要注意那些事情??如果依據法律的話有哪一條可以檢舉這件事??還有我在網路上有收尋文章,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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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10-19
1)被公司無故解聘是否可以要求資遣費??可以2)依據哪一條法令來要求老闆無故解聘的支付資遣費??依勞基法第11條(雇主須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情形)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勞基法第16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雇
Megan avatarMegan2011-10-19
如果老闆與主管出面說明是你工作原因而遭開除,資遣費的部份你很難討回,公司可能只會對未投保勞健保的疏失做賠償,無故解聘(非自願離職)與工作原因開除的認定是不一樣,你已離開一段時間,也無資料證明是屬於非自願離職,說實在話勞工局也無從判定,你要有心理準備應付。...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