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的票據行為效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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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簽發一張記名本票給乙

丙無權代理乙(具備形式要件 但無代理權) 背書給丁


票據法第10條第1項 無權代理人自負票據上責任 究為何義?


這個無權代理之背書行為有 權利移轉效力 擔保效力 資格授與力 嗎?


丁對乙 有無票據權利?


丁對甲 有無票據權利?

丁對丙 有無票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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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na avatarBrianna2009-07-27
想法?
David avatarDavid2009-07-27
丙成為背書人 背書有效 丁對丙跟甲有票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