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的侵占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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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過年時接到警局ㄉ電話.....警方告知我被告侵占.通知我去做筆錄......故事是這樣的.....當初我有一個再一起七年ㄉ女朋友...我們再一起時他完全沒經濟能力..所以買摩托車時買他ㄉ名子<是家人拿錢給機車行.他只去給證件買她ㄉ名子...>再99年4月時分手...我機車一直騎到現在...她現在忽然去警察局告我侵占.....請問能成立嗎???我摩托車要ㄉ回來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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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avatarEmily2012-02-04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也就是原本就不是屬於自己的物品)非法占為己有,且經物主催還而拒不交還的行為。車主是你的前女友.在這部份她有權向你追討.若在無歸還可告你侵占罪~有尚未補充的地方可來信發問或電洽諮詢既可...Showmore
Robert avatarRobert2012-02-04
他已經成立誣告罪了....反告她誣告吧....機車是屬於動產.....行照登記是便於管理...不等同行照登記的是動產所有人.....故....錢誰付的....誰就是所有人.......他明知非他所有之機車....還告你侵占....就是屬於誣告罪
Kumar avatarKumar2012-02-02
基本上車子是她的名子她就有權利阿~~除非你能拿出證明說車子是用你的錢買的~例如收據之類等等的~那如果你都沒有這些證據她要硬凹妳說車子是她買的,你也只能當凱子把車子送她~所以當初在分手的時候你就該把車子過戶回來自己名下~~當然去法院供詞也有差相對情況也要你跟你前女友最清楚~~\一切都等到上法院見面談最快!...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