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的時候我載我老婆準備要去上班,再堤防直行時前方一台機車突然往左轉又不打方向燈,害我們煞車不急直接撞到,我用腳撐住,導致整個腳受傷嚴重,後來前方那個害我們出車禍的人竟然還大聲嚷嚷說我們幹嘛撞他.整個是氣爆了.直接報警處理.因為怕影響其他用路人.我們都移車了.警察說後續會請交通大隊研判(然後我跟我太太就先上救護車),整個就是倒楣。對方在醫院一直說--我們都有錯啦~算大家倒楣~然後一直想把錯誤分擔,後來在不愉快的��
煩請各位大大協助回覆告知如何處理車禍事宜,謝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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