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過世 拋棄繼承 媽跟第一順位一起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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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拋棄繼承 要一起合辦聲告 能否一起辦理?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

血親第一順位是:直系卑親屬(包括被繼承人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

目前狀況是這樣:

被繼承者:A

配偶:B

血親繼承順序

第一順位:子女 C/D/E/F & 孫子女 c/d/e/f

第二順位:被繼承者的父母:已歿

第三順位:被繼承者的兄弟姊妹 :尚存 (需通知)

第四順位:被繼承者的祖父母:已歿


因為被繼承者:A 名下幾乎沒有資產 ,但負債不確定(更上一輩留下的)

所以 配偶:B & 第一順位:子女 C/D/E/F & 孫子女 c/d/e/f 想要辦理拋棄繼承

有翻到文章 第一順位"似乎"可以寫在同一份一起申請

所以想請教是否可以將 B & C/D/E/F & c/d/e/f 寫在同一份申請初一起申請嗎?


目前是看到這篇文章:
https://tinyurl.com/2tnydx7k

0. 先去查財產資料:
拿除戶戶籍謄本或是死亡證明.國稅局可以查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如果遺產大於負債,
就可以申請限定繼承.如果沒啥遺產或恐怕有不知名債主,就乾脆辦理拋棄繼承吧

1. 拋棄繼承聲請書:
去法院買.第一順位的可以一起填一起聲請.需簽名+印章(有印鑑證明的)

2.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拿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去被繼承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
記得順便查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要四代(子女,孫子女,兄弟,父母,祖父母)

3. 拋棄人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
去拋棄人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
若有小孩或未出生嬰兒,則父母都要辦(戶籍謄本、印鑑證明)
若拋棄人滿十八未滿二十,辦印鑑證明要監護人陪同去辦

4. 繼承系統表:
去法院買,填上去戶政事務所查得的親屬資料.

5. 拋棄通知書收據:
拋棄通知書法院有賣.你也可以上網抓.郵局網站有 範本 電子檔可以下載,
只要下載回來打字就行了
第四項的親屬中所有尚在人世,你都要寄存證信函給他.一式三份,寫好蓋章+簽名
通知人可以把要一起聲請的寫上去.去郵局寄出後就會有收據了.
(不用等雙掛號送達回條)

拿著上面這五樣東西.去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即可.聲請費用1000.
再等法院回覆一個通知函,整個手續就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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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22-11-10
其實全部順位都可以一起聲請啦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2-11-12
可以一起聲請
Wallis avatarWallis2022-11-11
可以一起申請
Erin avatarErin2022-11-13
大多數地方法院可以一起聲請拋棄繼承。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2-11-11
專屬管轄法院: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戶籍地的地方法院。
Xanthe avatarXanthe2022-11-13
可以電話該地院到訴輔科問問不同順位是否可以一起聲請.
Connor avatarConnor2022-11-11
聲請書後面即使加蓋印鑑章還是建議本人要親自簽.
Yuri avatarYuri2022-11-13
一起申請比較省錢,因為申請一次就要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