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罰款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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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8/12/21繳交牌照稅及滯納金,但在99/1/19收到罰單要罰一倍,原因是我在98/12/18於道路行駛被警方攝影查到我還沒繳稅(未違規),請問這樣還是要繳罰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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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ma avatarIrma2010-01-25
是的,由於違規事實發生在補繳日期之前,所以按照規定是不能減免的,申訴也不會有用的,版主可能還是得乖乖去繳納,以避免被移送強制執行。2010-01-2505:27:33補充:是的,的確是有版主說的這個法條,不過版主您誤會了,此並非有違規的時候,才有適用,只要是預期未繳納,而行駛於公共道路就要裁罰了。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免再�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1-22
沒錯~牌照稅未繳,但車輛仍行駛於道路,當被警察攔檢或拍照,確定未繳稅真的會被罰款且加倍,有朋友發生同樣遭遇。但個人還是覺得去爭取一下,看罰金是否能減少。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01-24
你好:拿罰單到監理所直接找主管鬧不要直接乖乖的去繳景氣不好能省就省吧(我就有一次經驗)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