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導打人送15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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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讀高雄的一所國中,學校禁止在上學期間拿出相機或手機,但是我們班導會打人,拿藤條打屁股、手心,為了要蒐證,必須有相機或手機,記錄下他打人的影像,但我在擔心會不會我拿出相機或手機拍他,然後向教育部OR新聞局投訴之後,他說我觸犯校規,拿出手機,那我怎麼辦,是我贏還他贏?
P.S可以給我能投訴老師的網址或其他方法嗎?然後並教我要怎麼做?謝謝!感恩喔!
Update:
我是不清楚學校可不可以用錄音筆,但學校是說不能用科技商品,我想請問,錄音筆只有聲音,錄了有啥用?

他是因為考試成績,他會幫我們訂標準,如國低於標準幾分就打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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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Erin2010-08-28
安安
如果教師行為確實有不當

學生上課用手機或相機蒐證
是沒有關係的
另外 這篇文章給你參考
希望能幫助到你喔!!
教育部設立不適任教師申訴窗口 開放各界投訴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八日電)教育部表示,為維護教師教學品質,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已設立不適任教師投訴專線與電子信箱,供各界投訴,而各縣市處理不適任教師的績效,也將成為核發獎補助金的參考項目之一,教育部也將辦理處理不適任教師研習班,讓教育行政人員熟悉相關法規與實務運作。

聯合報今天報導,不適任教師猶如校園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引爆,而現行教評制度容易受人情左右,校園反而成為不適任教師庇護所;報導同時舉出多個不適任教師個案,例如某國小老師曾在走廊上大小便、有些教師精神恍惚。

報導也提及,處理不適任教師須經過教師會評議,因此出現「師師相護」。對此,全國教師會下午發布嚴正聲明,抗議聯合報扭曲教師聘任制度。
全教會指出,聯合報所提個案大多為陳年舊案,已被教評會處以停聘,實質上已讓教師離開教育現場,若從功能而言,這些案子都是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個案,但聯合報卻「冷飯熱炒」、「舊案新報(爆)」,造成社會誤認不適任教師有一大堆的錯覺。

教育部傍晚也由政務次長呂木琳召開記者會,說明處理不適任教師方式。呂木琳舉出數據表示,九十四學年度,不適任教師遭解聘者有二十一人、停聘九人、不續聘十人,總計處理四十名不適任教師;在行政層面,教育部也彙整各縣市不適任教師承辦人員聯絡方式,提供各界申訴。

呂木琳說,教師不適任情形可分為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精神異常三大類,如發現疑似不似任教師,可向教育部通報,申訴電話(02)2356-5528,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八日電)教育部表示,為維護教師教學品質,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已設立不適任教師投訴專線與電子信箱,供各界投訴,而各縣市處理不適任教師的績效,也將成為核發獎補助金的參考項目之一,教育部也將辦理處理不適任教師研習班,讓教育行政人員熟悉相關法規與實務運作。

聯合報今天報導,不適任教師猶如校園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引爆,而現行教評制度容易受人情左右,校園反而成為不適任教師庇護所;報導同時舉出多個不適任教師個案,例如某國小老師曾在走廊上大小便、有些教師精神恍惚。

報導也提及,處理不適任教師須經過教師會評議,因此出現「師師相護」。對此,全國教師會下午發布嚴正聲明,抗議聯合報扭曲教師聘任制度。
全教會指出,聯合報所提個案大多為陳年舊案,已被教評會處以停聘,實質上已讓教師離開教育現場,若從功能而言,這些案子都是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個案,但聯合報卻「冷飯熱炒」、「舊案新報(爆)」,造成社會誤認不適任教師有一大堆的錯覺。

教育部傍晚也由政務次長呂木琳召開記者會,說明處理不適任教師方式。呂木琳舉出數據表示,九十四學年度,不適任教師遭解聘者有二十一人、停聘九人、不續聘十人,總計處理四十名不適任教師;在行政層面,教育部也彙整各縣市不適任教師承辦人員聯絡方式,提供各界申訴。

呂木琳說,教師不適任情形可分為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精神異常三大類,如發現疑似不似任教師,可向教育部通報,申訴電話(02)2356-5528,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Agnes avatarAgnes2010-08-28
如果你用手機取得證據,而且鬧到新聞都有撥出
那校方一定沒空管手機的問題
如果有的話,你的態度就要強勢,鬧更大一點的新聞
如果不敢的話,我建議你可以用錄音筆錄音
加油
Mia avatarMia2010-08-26
這....我不清楚班導師為何打你們
當然現在的教育政策 是不可以打學生的
你們有沒有溝通過咧
如果溝通過老師依然故我 那就只有申訴的一條路了
學校規定的東西當然不能帶
但是 錄音筆 總不能說不能帶了吧
這條路給你們參考
不過 我覺得將心比心 如果老師打你們是出於善意
例如管教等問題 反過來 你如果是你們家班導師 你的處置會跟他一樣嗎
純粹給你們參考啦
在做任何動作之前請三思
2010-08-26 19:05:00 補充:
錄音筆是比較模糊的物件
主要是學校也無法禁止
簡單來說 上課錄音 回家下課複習
這在很多學校都是普遍的
相信學校應該不會禁止這樣東西
但是 要知道錄音筆錄下的內容盡能供參考 無法當呈堂証供
因為那是祕密錄下的 在法律上有爭議 但是針對事件本身 會有幫助的
另外 我認為老師的出發點是正確的 他想要鞭策你們進步
只是方法用錯了 我想 能溝通就溝通 如果學校認為體罰也認同 那就走申訴管道吧
人本跟教育部 都是不錯的管道
但是我也是希望你們體恤老師的用心
只是他的方法用錯了 我建議他用鼓勵代替打罵
你們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