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性騷擾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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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在此篇,觀迎大家來贊助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我想在兩性這一區好久沒有這麼熱鬧了。不過事實問題的探討跟本好像錯誤了吧!第一,不管裡面有人提光看也不行,讓人不適就是性騷擾,還搬出法律案子。但是事實完全不是如此。裡面的劇中人物是男方長期一路「看」而這長期又是多久?跟劇中的乾妹完全是兩回事。因為她只是一瞬間的看而已。跟本無法構成犯罪裡面許多人用男女雙方的觀點解說,愛穿就不怕人看。穿了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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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avatarSusan2010-04-23
版大先前你的提問沒趕的上但是就先前的案例你妹當然能告但是他要舉證舉證對方有故意之成分有行為之成分如他所說對方一直看他那他要舉證對方一直故意看他造成他的不舒服但是對方如果回應對方是欣賞板大(假設板大跟你妹站在一起)或是旁邊其它的商品或是剛好順路同行多半會成為不起訴處份甚至對方還有機會反控污告基本上要主動提起官司都要有相當之證據就算真的是性騷擾也需要主動舉證因此關鍵在於你覺得不舒服你能不能順利舉證如果你�
Rae avatarRae2010-04-22
光看也不行北市:讓人不適就是性騷擾2009年11月03日中央社(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3日電)台北市日前傳出警方酒測女藝人時要求「吹一下」,讓當事人感到不舒服。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委廖蕙芳今天表示,態度不莊重、言語輕佻,就涉及性騷擾,有時「看看都不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今天舉行性騷擾防治記者會。身為律師的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委廖蕙芳表示,以日前傳出員警酒測時要求女星「吹一下」的事件為例,若當事人態度不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