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2011年10月奇摩知識政黨發問時留一刀斃了蔡英文這段文字被人檢舉到刑警去年11月22日到我家搜索後拿走電腦主機去年12月第一次台北地檢署開庭檢察官張訊問後說會緩起訴後因發生地屬士林地檢署管轄轉到士林地檢署今年5月檢察官黃訊問後沒說結果今天8月我打電話到士林地檢署問案號進度說可能起訴轉士林簡易庭在此問法律專家一些問題1此時我是否還須出庭?2若不需是否應該寫答辯狀給法官會對我有利?3若我寫狀道士林地檢署請求開庭是否會更麻煩使結果更糟?4我在檢查庭都說我有悔意為何士林檢察官黃硬是要起訴?5這類案件法官會後判決大都是如何?6我如果有在醫院的憂鬱症判定證明對此案件是否有無罪的效果?附註來亂的回答者就免了
留一刀斃了蔡英文這段文字法官判無罪機率多高?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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