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求償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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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車禍我騎機車行駛在內側直行時速約40(地上沒有標示禁行機車標誌)旁邊一台機車為了超車快速切入我的車道擦撞到我(我的右前方撞到他的左後方)因他切出的弧度過大擦撞到我把我擠到雙黃線上然後擦撞到對向汽車事後我受傷送醫車毀另一台機車人車無事汽車後照鏡+車體刮傷(求償金額約1萬多)作筆錄時交警說我跟另一位機車可能會有前車後車的問題所以可能都會算我的錯。(交警說目前只有民事問題刑事除非我要告傷害罪才有)但是如果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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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the avatarXanthe2011-01-23
你有受傷,取得【診斷書】為憑若警方完全照你所述繪製現場圖,也有作成筆錄,送到肇事責任鑑定你的贏面較大機車只有第三人傷害責任險,根本就沒有賠汽車損害險,你找保險公司幹捨?誰對誰錯,肇事責任鑑定書為憑,不是我們在這裡講了就算呀你贏面大在於傷者具有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之權,被告對向包括機車騎士及對向汽車駕駛人先去法院告過失傷害刑責或聲請過失傷害損害賠償調解,再定奪...
Hardy avatarHardy2011-01-24
如果是兩線道,內側就禁行機慢車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1-27
通常法院都會判斷是哪方的造事責任多寡來做處分的..多半法院也會判說因注意而未注意的判法..大至上保險公司會幫忙處理的...但是如果被判因注意而未注意那要看你的保險公司肯不肯幫你處裡了...不過大部份只要是保險公司都會賠款...但要看對方所提的修理價錢與車齡及車子本身的價格來作陪款的部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