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要簽和解書,賠償事項及範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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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家人不小心開車撞到人(對方是約50歲左右婦人已備案)
但是對方經醫生檢查後毫無外傷也沒腦震盪
(有住院一個下午)
對方也在電話中說過她被撞的那天回家後還可以煮晚餐
(跟她女兒通話)
過了一段時間對方終於要簽和解書了
那我想問的是...
1.強制險是實支實付.那照這樣下來
在這件事情發生至今.他只有檢查那天的下午住院而已
只要對方提出收據就賠償住院金額嗎?!
需要醫生診斷書嗎?!
假如診斷書上無記載對方的身體損害還要陪住院金額嗎?!
2.因為要簽和解書.所以我們有問對方要多少
對方說不用現在又說看我們有多少先拿出來在說
因為對方有種獅子大開口的感覺
而且祇是對方的親戚提出而已不是當事人
請問我們需要賠償他們提出來的金額嗎?!
有需要賠嗎?!還是不用?!有法律規定嗎?!
3.如同前面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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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avatarJake2012-01-08
那我想問的是...
1.強制險是實支實付.那照這樣下來
在這件事情發生至今.他只有檢查那天的下午住院而已
只要對方提出收據就賠償住院金額嗎?!
需要醫生診斷書嗎?!
當然要!
假如診斷書上無記載對方的身體損害還要陪住院金額嗎?!
倘若真的沒受傷之情況"
醫院就不可能會開立診斷書。
2.因為要簽和解書.所以我們有問對方要多少
對方說不用現在又說看我們有多少先拿出來在說
因為對方有種獅子大開口的感覺
而且祇是對方的親戚提出而已不是當事人
請問我們需要賠償他們提出來的金額嗎?!
有需要賠嗎?!還是不用?!有法律規定嗎?!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依肇事比率分攤]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一: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以醫療收據為憑。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二: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但必�
Kama avatarKama2012-01-08
小弟的建議
法律的問題還是去諮詢專業的律師吧
政府有很多資源可以善用
在這邊推薦一個網站
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
雖然不是政府的法律扶助
但這邊也都是律師在回答問題
可以去試試看
而且問題可以隱藏
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
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
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