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去年年7月發生一場機車(我)與電動機車(對方)的車禍,我直線對方對向車道要左轉進巷子對方無照,我快到路口的時候對向車道先有一台機車(路人)要讓我過我直走時對方直接左轉我煞車加閃避不及發生車禍我倒路邊對方倒路中大腿骨骨折牙齒斷裂下巴骨折我機車受損身體皮肉傷。路權我7對方3。我們有帶營養品到對方治療的醫院探病。2月多第一次和解時對方因牙齒治療較久調解員說先提告拖時間在調解第二次今年5月調解第二次時聽�
發生車禍路權我比較大對方要求金額過高要法院解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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