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間強吻少女代價14萬元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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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間強吻少女代價14萬元更新日期:2010/08/1404:11〔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瞬間強吻」代價14萬元。強制罪易科罰5萬5少女雯雯(化名)在台中遭性侵,供出5年前也遭強吻,檢方以強制猥褻起訴張姓男子,法官認為強吻非猥褻,也與性騷擾有別,改以強制罪判刑4月,減刑2月,得易科罰金5萬5千餘元,張嫌另與雯雯和解賠8萬5千元,一吻代價14萬元,檢方認為判太輕,被告認為判太重,雙方都考慮上訴。94年5月間,32歲張嫌受妻子外祖母委託,搭載當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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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avatarJacob2010-08-17
力強者勝公理正義需要有力才能執行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08-18
嫌犯要多讀一些法律不然被人坑死變成另類受害者好人~壞人~一線之隔試問被強吻的一方是否有事後有起貪念????沒人知道所以這種見仁見智...Showmore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8-14
詐騙,性騷擾等.............,刑責要加重.
Steve avatarSteve2010-08-16
這種人一定會有報應的
Rae avatarRae2010-08-16
對呀對呀治安太壞人好人命都不長壞人命都很長像監獄強姦犯殺人犯都不知道做多少壞事卻在監獄安然無恙等待假釋哪些好人都已經被慘害唉差別極大
Jacob avatarJacob2010-08-15
這個世界本來就沒有完全的正義就像美國侵略伊拉克也是一樣的意思活在這個世界就要認命因為沒權沒勢的人說話永遠都沒人聽得到2010-08-1407:48:08補充:套一句俗語巴郎的囝仔死袂了...Showmore